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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

发布时间: 2008-11-01 00:00:00.0 来源:

主  任:敖小源

副主任:肖  亮

区法制办主要职责:

 

2010年6月,根据《中共渝水区委、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水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党发〔2010〕6号)文件精神,保留渝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科级,归口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参与计划执法检查,对政府及其部门具有法律、法规性的文件提出审核意见;

(二)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组织工作;

(三)进行有关法制的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有关法律宣传与咨询的职能。

联系电话:62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