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消防简报(第11期)
渝水消防大队十一月份火灾、救援与执法信息
为能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渝水消防大队全力以赴做好了辖区灭火救援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火灾信息
一至十一月份,渝水消防大队共接火灾警230起,同比去年,下降了23.1%,直接财产损失61.4712万元,同比去年,下降了39.6%;总出动消防车611辆次、消防官兵4651人次,抢救财产价值369.39万元,抢救被困人员48人,疏散人员537人。
十一月份,渝水消防大队共接火灾警18起,直接财产损失8.112万元;总出动消防车47辆次、消防官兵284人次,抢救财产价值7.5万元,抢救被困人员0人,疏散人员16人。
十一月份部分火灾出警情况:
1、11月3日13时43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沿江路暨阳上河园26栋4楼着火。平安路中队接警后出动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2、11月10日03时06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水北镇鹄山乡粮食站着火。下村中队接警后出动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3、11月18日00时11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万家山小区7栋2单元民房着火。新亚新政府专职消防队接警后出动2辆消防车和14名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二、救援信息
一至十一月份,渝水消防大队共接抢险救援警81起(其中跳楼9起、跳河3起);总出动消防车116辆次、消防官兵880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57.1万元,抢救被困人员98人,疏散人员156人,死亡1人。
十一月份,渝水消防大队共接抢险救援警14起;总出动消防车27辆次、消防官兵182人次,抢救财产价值0万元,抢救被困人员14人,疏散人员0人,死亡0人。
十一月份部分救援出警情况:
1、11月9日13时37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 位于高速罗坊往新余方向靠近仙女湖休息区500米发生车祸。平安路中队接警后出动2辆消防车和1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2、11月14日10时31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珠珊镇杨津村委发生车祸一人被困车底。龙池墅中队接警后出动2辆消防车和1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3、11月28日13时11分,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胜利北路肯德基旁乔丹专卖店有蛇。新亚新政府专职消防队接警后出动1辆消防车和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到场后成功处置。
三、执法信息
一至十一月份,渝水消防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5335家,发现火灾隐患777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27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69份,责令“三停”44家,罚款38.37万元,拘留7人。
十一月份,共检查社会单位222家,发现火灾隐患26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责令“三停”4家,罚款3.46万元,拘留0人。
十一月份部分执法情况:
渝水区赣西大道尚庄棒棒火锅店位于赣西大道,我大队于2017年11月20日监督执法中,发现该单位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渝水区赣西大道尚庄棒棒火锅店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11月24日,我大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大队将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渝水区赣西大道尚庄棒棒火锅店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